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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调整赴华签证申请政策的通知
2022-08-27 00:29

为进一步恢复中喀人员往来,现对外国留学生和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赴华签证申请要求进行如下调整:

一、受理范围

(一)赴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即日起可申请X1签证,暂不受理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各类短期留学人员申请X2签证。

(二)外国留学生家属来华随居或探亲可分别申请S1或S2签证。

(三)即日起允许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入境。

(四)即日起允许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入境。

 二、申请材料

签证申请人应在线(https://cova.cs.mfa.gov.cn)完整、真实地填写签证申请表,线上(https://avas.cs.mfa.gov.cn)提交预约申请后按时到馆提交护照、签证申请表及彩色白底照片、原中国签证复印件(如有)、新冠疫苗接种证复印件(中国或世卫组织认可的疫苗)以及以下申请材料。

(一)赴华长期留学人员申请X1字签证

1、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》(JW201或JW202表)原件及复印件;

2、录取通知书(2022级新生)或返校证明(往届录取学生)原件及复印件;

3、如申请人为自费留学生,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;

4、6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(由雅温得妇儿医院中国医疗队出具)原件及复印件。

(二)赴华留学人员家属申请S1字签证或S2签证

1、X1字签证或学习类居留许可持有人出具的邀请函件,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:

(1)被邀请人个人信息: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护照号码等;

(2)被邀请人来华信息:来华目的、抵离日期、逗留地点、与邀请人关系、在华期间费用来源(如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承担,则需提供资金证明,如银行存款、收入证明等);

(3)邀请人信息: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地址、邀请人签字等。

2、邀请人的护照、X1字签证或学习类居留证件复印件;

3、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(结婚证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)原件及复印件;

4、6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(由雅温得妇儿医院中国医疗队出具)原件及复印件。

如与拟申请X1字签证赴中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同时申请,须与该X1字签证申请一并递交并提供该X1字签证申请材料的复印件。

三、如有相关疑问,请拨打我馆证件业务咨询电话+237 222210083(周一至周五8:30-11:30,14:00-16:30)或发送邮件至我馆业务咨询邮箱:consulate_cmr@mfa.gov.cn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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